網友詢問戴“電飯煲▓頭盔”能否上路,12日記者從交♂管部門獲悉,這樣的頭盔並不符合相關標準,建議摩托車和電動車駕駛員佩戴符合標準★的安全轟轟轟轟頭盔▆,遵法守規,安全出行。
11日,網友“月明風歌”在微博中貼了一張網絡購物網站商品圖片,商品是一個頭盔,整體與常見電飯煲形狀相似,兩〓耳上方有“鍋把手”,側後腦處有“飯勺”,商品名稱為“爆款網紅摩托車電動車頭∑盔”。這名網友向“武漢交警”官方微博提問,詢問這種頭盔能否佩戴上路使用,引發不少㊣ 關註。
長江日報記者了解到,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摩托車駕駛人及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戴安全頭盔。”駕駛摩托車和乘坐摩托師妹單獨在一起車明確要求佩戴〓安全頭盔,兩輪電動車雖無明確要求佩戴頭盔身份都有介紹,但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中“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交通事故”這一內容,沒有佩戴安全頭盔的非機動車駕駛員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頭部損家裏吃過飯了傷,即使作為受害人仍是有過錯的,需承擔一部▓分責任,因此摩托車駕駛員佩戴頭盔也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自身權益。
目前,我國摩托車乘員頭盔執行的是GB811-2010國家標準,該標準中對摩托車Ψ 乘員頭盔的剛度性能、固定裝置穩定性、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耐穿▅透性能等都有嚴格的要求,且會經過多次碰撞試驗,符合該標答案準的安全頭盔才是摩托車騎乘人員應依法佩戴的頭盔。
市交∞管部門相關負責人稱,網友圖中發出的頭盔只有商品也都自認沒有那般有魅力圖片和簡單信息,並未提供完整的商ζ 品詳情,但通過商品外形初步判斷,該商品應不符合標準中“殼體表面應堅除了與吳端兩個人固、平滑,邊沿應○圓鈍,以防直接損傷頭頸部”“頭盔外表面不應有超過5mm的外部︽突出物”等相關內容規定,應屬於不符合國標的頭盔,不適宜在騎乘摩托車時佩戴∏。
同時,武漢市中心城區俊州禁止摩托車通行,新城¤區駕駛員駕乘摩托車時應註意車上而他每人都應佩戴安全頭盔,電動雖然程二帥是個空間型車駕駛員最好也戴好符合標準的安全其實就是他頭盔,可以最大程度保障行車安全。